交通部:出租車拒載議價故意繞道最高可罰200元
2012-01-18 09:19:12 來源:京華時報
記者昨天從交通運輸部獲悉,從今年4月1日起,《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簡稱《規定》)將正式施行。根據規定,出租汽車駕駛員存在不按照規定攜帶從業資格證,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行為的,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從業資格有效期3年
《規定》是交通運輸部接手指導出租汽車管理職責后頒布的第一部出租汽車管理部門規章,主要設定了考試、注冊、繼續教育、從業資格證件管理四項基本制度。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包括全國公共科目和區域科目考試。全國公共科目考試,主要測試國家出租汽車法律法規、職業道德、服務規范、安全運營等具有普遍規范要求的知識;區域科目考試,主要測試地方出租汽車政策法規、經營區域人文地理和交通路線等具有區域服務特征的知識。
取得從業資格證的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從業資格注冊后,方可從事出租汽車客運服務,從業資格注冊有效期為3年。
出租汽車駕駛員在注冊期內,應當按規定完成繼續教育。繼續教育大綱由交通運輸部統一制定并向社會公布,內容包括出租汽車相關政策法規、社會責任和職業道德、服務規范、安全運營和節能減排知識等。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由交通運輸部統一制發并制定編號規則。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從業資格證的發放和管理工作。
故意繞道可罰200元
針對從業者個人、出租汽車經營者、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工作人員,《規定》分別明確了違規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無證經營者,將被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出租汽車駕駛員存在不按照規定攜帶從業資格證,拒載、議價、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行為的,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出租汽車經營者,如果聘用未取得從業資格證的人員,將被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工作人員如果存在瀆職行為,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將受到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推薦內容:
- ·交通部:北京等5省市將降低公路收費標準(2011-09-27)
- ·重大節假日收費公路有望免費 交通部已起草方案(2012-05-25)
- ·石家莊各交通部門積極應對端午小長假(2012-06-21)
- ·交通部:重大節假日機場高速是否免費各地自定(2012-08-09)
- ·交通部:流量大收費站須設免費通道(2012-08-11)
最新文章
- ·冀A7K71U等駕駛人,來領獎啦!| 自律
- ·警熊,補貨啦!想要的,速報名~| 自律
- ·“一噸油”大獎,下周抽! | 自律情報
- ·河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總隊2024年度部門
- ·河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總隊2024年度省級
- ·2024年度績效自評表
- ·2024年度河北省公安廳高速公路交通警察
- ·2024年度河北省公安廳高速公路交通警察
- ·小警熊出沒,你值得擁有!速報名~| 自
- ·冀A968DY等駕駛人,來領獎啦!| 自律
- ·百元加油券,明天抽!速速報名 | 自
- ·我省實施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提升三年攻
- ·長途自駕風險高,安全第一要記牢!公安
- ·2025年7月份石家莊車管所公告
- ·增駕實習期滿分注銷_駕駛人_20250722
- ·吸毒注銷駕駛證_駕駛人_20250722
- ·石家莊支隊車管所_公告駕駛證停止使用
- ·初領實習期滿分注銷_駕駛人_20250722
- ·逾期未參加檢驗
- ·注銷登記未交回,公告電動自行車號牌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