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管局2017年部門預算信息公開
2017-02-08 17:09:22 來源:河北公安交管網
七、國有資產信息
河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機關上年末固定資產金額為21899.37萬元,本年度各單位(處室)擬新增固定資產總價值2.918億元,購置固定資產主要為信息系統購建、警用設備購置、計算機設備、打印設備、空調、辦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購預算。我局在2016年組織了全省資產清查,鑒于各市縣交警支大隊清查結果已上報省財政,尚未經財政最后核準,以下表中所列僅為省局機關資產占有情況。
河北省省直部門固定資產占用情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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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部門:河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 |
截止時間:2016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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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
數量 |
價值(金額單位:萬元) |
資產總額 |
—— |
21899.37 |
1、房屋(平方米) |
20131 |
2742.25 |
其中:辦公用房(平方米) |
18776 |
2383.98 |
2、車輛(臺、輛) |
113 |
2816.42 |
3、單價在20萬元以上的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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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81.89 |
4、其他固定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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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8.81 |
八、名詞解釋
1、一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納入省級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省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機關運行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