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安機關依法查處一批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案件
2021-01-19 14:43:48
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開展,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全省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
典型案例
1、逃避阻撓抗拒防疫措施,妨害疫情防控秩序。
積極配合各項防控措施是每名公民都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和義務,但個別人員違反閉環管控要求,不聽勸阻、強行外出,還有的拒不配合實施掃碼測溫、詢問登記、核酸檢測,甚至威脅、辱罵、傷害防疫工作人員。
2021年1月9日下午,石家莊市元氏縣居民楊某某(男,32歲)違反疫情防控公告中對社區實行閉環管控的要求,不顧小區保安人員勸阻,翻越社區圍墻到附近購物。因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楊某某被元氏縣公安局處以行政警告處罰。
2021年1月7日下午,石家莊市趙縣南柏舍鎮政府工作人員及醫護人員到鄭某某(男,46歲)家中對其因病不能自理的母親進行核酸檢測。鄭某某酒后阻止工作人員開展工作,并追至村委會辱罵工作人員。趙縣公安局接到報警后,對鄭某某進行口頭傳喚,在帶離過程中,鄭某某拒不配合,撕扯、踢踹、抓傷兩名民警。因涉嫌妨害公務罪,鄭某某被趙縣公安局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2、散布涉疫謠言,擾亂公共秩序。
面對突如其來的疫情,每名公民都應當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但個別人員出于嘩眾取寵、制造事端等目的,主觀猜測、編造事實,傳播涉疫謠言,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秩序。
2021年1月6日晚,邢臺市平鄉縣村民王某某(男,17歲)將本人“陰性”檢測結果報告單拍攝照片,委托他人使用PS修圖軟件將結果修改為“陽性”后,發布到快手短視頻平臺,引發網友關注,造成不良后果。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王某某被平鄉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3、泄露涉疫公民個人信息,侵犯他人隱私。
疫情防控中,公民個人隱私應得到最大程度保護。私自在網絡上泄露、公開、傳播他人身份住址、家庭情況、活動軌跡等信息,都涉嫌違法,不但無助于防疫工作,還會給疫情防控帶來干擾。
2021年1月15日上午,保定市唐縣某單位工作人員李某(女,45歲)將一份密切接觸者初核信息表(包含人員戶籍地址、姓名、身份證號、電話號碼)傳發至微信群,導致公民個人信息泄露,造成不良影響。因侵犯隱私,李某被唐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4、偽造核酸檢測證明,企圖蒙混過關。
當前,我省公安機關實施嚴格的應急管控措施,堅決防止疫情在省內擴散、向省外輸出,但個別人員違反管控措施,偽造核酸檢測報告、通行證件等證明文件,被公安機關及時查獲。
2021年1月13日下午,某公司司機賈某某(男,43歲)駕車行駛至京港澳高速高碑店南口檢查站時,出示偽造的核酸檢測報告,被警方當場查獲。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賈某某被高碑店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公安機關希望廣大人民群眾共同努力,積極配合黨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嚴格履行疫情防控規定的責任和義務,自覺做到遵紀守法,共同維護疫情防控期間的社會秩序。
最新文章
- ·2025年6月份石家莊車管所公告
- ·吸毒注銷駕駛證_駕駛人_20250620
- ·石家莊支隊車管所_公告駕駛資格作廢_2
- ·石家莊支隊車管所_公告駕駛證停止使用
- ·初領實習期滿分注銷_駕駛人_20250620
- ·逾期未參加檢驗
- ·趙縣車管所注銷登記未交回,公告機動車
- ·贊皇車管所注銷登記未交回,公告機動車
- ·逾期未檢驗強制報廢,公告機動車號牌、
- ·行唐車管所注銷登記未交回,公告機動車
- ·新樂車管所注銷登記未交回,公告機動車
- ·辛集車管所注銷登記未交回,公告機動車
- ·慶;厥諜C動車登記服務站注銷登記未交
- ·橋西大隊注銷登記未交回,公告電動自行
- ·平山車管所注銷登記未交回,公告機動車
- ·靈壽縣車管所注銷登記未交回,公告電動
- ·臨近強制報廢
- ·晉州市車管所注銷登記未交回,公告電動
- ·晉州車管所注銷登記未交回,公告機動車
- ·車管一所注銷登記未交回,公告機動車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