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特點
簡要事跡
詳細事跡
張洪志,男,42歲,漢族,現任唐縣交警大隊副大隊長,負責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唐縣多山,轄區大部分道路位于太行山深處,該同志從事交警工作23年來,恪盡職守,忠實履行“立警為公,執法為民”使命,常年扎根大山深處,在基層一線的平凡崗位上創造出閃光業績。該同志從2013年至今連續4年被評為優秀公務員,2008年被評為“奧運安保先進個人”,2012年被評為“十八大安保先進個人”,2012年、2013年連續兩年被評為“全國‘兩會’安保先進個人”。
深鉆業務 苦練技能
為當好一名合格的交警,張洪志同志堅持不懈地抓業務技能學習,從一名門外漢逐步成為了交警執法的行家里手。他認真學習、熟練掌握了交通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在工作中結合實際不斷深化理解,做到了適用法律準確無誤,處置程序依法合規。在二十三年的交通秩序執法工作中,糾正違法行為20余萬起,行政拘留1200余人,刑事拘留500余人,做到了零投訴、零復議、零撤案、零信訪。同時,該同志和同事們在交通秩序管理實踐中,積極探索創新,在解決交通擁堵難題上總結形成了“三快兩勤工作法”(發現快、行動快、處置快、腿勤、嘴勤),在解決山區公路交通擁堵工作中取得了顯著效果。
秉公執法 不徇私情
在交警執法工作中,該同志始終把確保交通安全作為自己的神圣職責,將執法必嚴作為工作的基本準則,勇做“打非治違”的“黑包公”。面對親屬、朋友、鄉親、熟人等各種關系,始終做到嚴格執法不徇私情。面對各類交通違法行為,該同志從不因私情而枉法。有很多親朋好友在發生交通違法行為后,會通過各種關系找他說情,但該同志從不“高抬貴手”,在親友中還落下一個“死心眼”的名聲。2014年8月,該同志一位堂哥酒后駕駛被交警查獲后,滿以為自己有個當交警的弟弟,應該不會被追究。但是,張洪志同志不但沒有為堂哥講情開脫,還對堂哥的做法進行了嚴肅批評,堂哥也受到了相應的處罰。事后,堂哥有意疏遠他,他就多次找堂哥講交通法規,講事故案例,通過一個個慘痛的事故案例,終于讓堂哥幡然悔悟,堂哥由衷地說:“酒后駕駛危害太大了,萬幸自己沒有發生大事故,不然一家人就沒法過了,兄弟你做得對”。像這類事情還有很多。該同志常說:對公平、公正執法的考驗,親友就是試金石,過不了這一關,執法就會變成違法。
履職盡責 忠誠使命
酷暑寒冬,一線奔波,當交警是一份苦差事。張洪志同志在這個崗位上一干就是二十三年,但他始終忠于職守,毫無怨言,體現了一名人民警察的奉獻和擔當。二十三年來,該同志一直戰斗在最基層,他和同事們以路為家,風雨無阻堅守崗位,為道路暢通和交通安全默默奉獻。該同志自1994年參加工作,常年駐守在深山區的保淶路川里中隊,2006年擔任副大隊長后依舊分管秩序工作,穿梭在大山深處,所在轄區保淶路車流多,工作任務重,為了保暢通保安全,該同志堅守崗位,沒有特殊情況從不請假,孩子從幼兒園到小學沒有接送過一次,對于孩子的哭問:“別人的爸爸都能接送,你為什么不管我呀!”他無以為答,只能用更加勤奮的工作回報對家人的歉疚。特別是雪天的時候,山區公路更加危險,為了確保行車安全,張洪志同志會帶領同事們提前上路,在最危險的路段巡邏執勤,引導車輛安全行駛。年復一年,該同志管轄的路段從未因下雪發生過大的交通事故。
心系群眾 真情服務
二十多年來,張洪志同志始終把為民服務作為執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工作中始終把群眾的困難放在心上,做群眾的“貼心人”。在群眾遇到困難的時候,這位剛正執法的鐵漢,總會展現出一番俠骨柔情。2007年深秋的一天,該同志帶領中隊在保淶路執勤時接到報警,一輛大貨車發生事故翻落到倒馬關大橋下,該同志立即帶隊趕到現場,卻發現沒有通往橋下的路,他們不顧危險,沿山坡滑到橋下,趟過冰冷的河水,發現大車司機渾身是血,身受重傷。但因堵車嚴重,救護車不能到達,他們就用警車將傷者及時送往醫院救治,司機才幸免于難。傷員得救了,張洪志和同事們才感到又累又餓,但看到道路上擁堵的車流和焦急的駕駛員,顧不得吃飯就又投入到疏導工作中,連夜奮戰,一直干到第二天早上道路恢復暢通。二十多年來,張洪志帶領他的團隊救助事故和遇困車輛3500多輛,幫助群眾挽回財產損失200多萬元。
嚴于律己 清正廉潔
張洪志同志從警二十三年,沒有發生任何違法違紀問題,特別是擔任交警大隊副大隊長以來,堅持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始終把廉潔自律作為自己和團隊的職業操守,在執法工作中,模范遵守法律法規和紀律條令,不為誘惑所動,不為利益折腰,保持了一名共產黨員的高尚情操。2016年3月,全國“兩會”安保期間的一天,該同志帶領同事們在保阜路檢查站執勤,查獲一輛大貨車駕駛員是一名在逃嫌疑人,駕駛員被控制后,隨車車主立即拿出一萬元,請求行個方便。張洪志同志嚴詞拒絕,秉公執法,按照規定將該嫌疑人移交到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