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男,40歲,中共黨員,三級警督。邯鄲市公安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副主任科員、黨總支委員、證照科科長。
主要榮譽:
高利增同志在車駕管崗位上,付出的努力和耕耘的汗水,得到了上級和廣大群眾的認可和肯定。
事跡材料:
高利增同志結合邯鄲市實際,創造性地開展了服務平臺前移、“多網點”式業務辦理模式。從遍布市區的機動車登記服務站到交通管理服務站建設,都付出了他辛勤的汗水,為邯鄲市車駕管工作創新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受到上級領導和群眾的好評。
他有的放矢地開展教育、疏導工作,幫助一線民警解決實際困難,化解思想矛盾,使他們能夠放下包袱,以良好的精神狀態投入到工作中去。通過正反兩方面的典型,警示、教育全體民警,有力地提高了隊伍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2009年10月,高利增在全省率先提出了機動車登記服務站建設思路,并在市區依托汽貿企業建立了7家機動車登記服務站,使群眾上牌實現了“一站式”服務,實施了“多網點”式車管業務模式。采取了流動便民服務措施,積極申請支隊和車管所黨總支支持,購置了兩臺“流動交通管理服務車”,走上街頭、走進社區、走進鄉村,變坐等業務為主動服務。
在處理業務時,高利增同志總是大廳里堅持到最后一個離開,堅持將最后一位站在柜臺前的群眾業務辦完后才下班。同時他還加強業務大廳窗口建設,嚴格民警和工作人員教育管理,推行首問負責制,實行“六個一服務”,即:一張笑臉相迎,一句問候暖心,一把椅子請坐,一杯茶水解渴,一片熱心辦事,一聲再見相送。在群眾前來或離開大廳時站立相迎或相送,并設置了“評價器”,民警辦完每一筆業務都由群眾當場評價,據群眾意見反饋和評價器顯示,群眾滿意率達到96%以上。
為了加強隊伍管理,促進服務質量,他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創造性地提出了“五要”、“六不準”的管理制度。要求工作人員一要熱情對待每一位群眾,不準趾高氣揚,冷橫硬推;二要對各自的崗位認真負責,不準串崗脫崗;三要對每一輛車手續要認真審核,不準放過任何問題車輛;四要對熟人和普通群眾一視同仁,不準給熟人開綠燈;五要對手續合格的快速辦理,不準刁難群眾,不準吃、拿、卡、要。建章立制后,他以身作則,率先垂范,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處處起到模范帶頭作用。行動就是無聲的號召。在他的帶領下,各服務站的每個成員都能夠自覺遵守規章制度,熱情高效地做好車檢工作,以實際行動去踐行“服務經濟、服務群眾、服務發展”的諾言。